陕西宝鸡高速施工使用我公司张拉千斤顶
陕西宝鸡高速施工使用我公司
张拉千斤顶的标定要求在工程中使用的预应力用千斤顶,在使用前应进行试验及检验,避免在使用时发生故障,从而影响正常工作。预应力用液压千斤顶的标定期限,不宜超过半年。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预应力用液压千斤顶重新标定:
(1)新千斤顶初次使用前。
(2)油压表指针不能退回零点,更换新表后。
(3)千斤顶、油压表和油管进行过更换或维修后。
(4)张拉中预应力筋出现多根破断事故或张拉伸长值误差较大。
(5)停放三个月不用后、重新使用之前。
(6)油表受到摔碰等较大的冲击时。